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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orm the censorship system now

淫審處/影視處/廣管局: 1.反智機制,只要見到性器官,不管其本身是否色情物品,也大驚小怪把它們定為不雅.作風官僚,思想及經驗跟不上時代。竟然還將淫審條例擴展到性質和傳統媒體不同的互聯網! 2.雙重標準/無標準,學生報只要有一部份「不雅」即全本不雅;聖經則不是; 聖經不送檢因為聖經是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但卻把源遠流長的大衛像、《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定為不雅;香港只有約10%是基督徒,但竟然夠膽說聖經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香港到底是以聖經管治或是以基本法行憲的特區? 3. 明報引學生報被評為不雅,然而,影視處卻拒絕把同樣引述《中大學生報》內容的明光社網頁、神學生文章送檢,相同的內容卻有不同的判決,絕對有偏袒該宗教組織之嫌。而明光社作為一個宗教組職和世俗社會的廣官局過從太密。 4. OAT從不清楚交代其判決理由,令受裁物品的人無從申辯,欠缺對受影響者清淅的法律保障及援助,做成制度性的小衆歧視。 5.立刻重新審視過往的荒謬裁決加以糾正,失責者應辭職,試圖補償社會的損失。 6. 改革淫審機制,使其公開、公平、高透明度、高度問責,準則需清淅及符合常理。如無法做到保障每一個被審裁者的權利,以及對每一個被審裁者一視同仁,則不如廢除此機制.政府官員的決定不能跟隨任何宗教標準,必須嚴格依從由民主普選過程得出來的世俗法律來辨事. 言論自由茲事體大,須寧縱無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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